


作者: 來源: 菏澤日報 發表時間: 2025-11-20 09:45
本報評論員
近日,曹縣一演出服商家遭惡意退貨的事件引發關注。買家利用“七天無理由退貨”規則,將使用后甚至損壞的演出服退回,讓誠信商家欲哭無淚。這一并非個例的現象,不僅是對善意規則的圍獵,還拷問著人與人之間的誠信基石。
“七天無理由退貨”本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進步規則,卻因部分消費者的投機心理,異化為“薅羊毛”的盛宴。演出服因使用場景集中,成為重災區,一些商家更是陷入“越熱銷,越虧損”的怪圈。這分明是披著合法外衣的“掠奪”,是對“商品完好”前提的無視,更是對契約精神的嘲弄。
惡意退貨的泛濫,電商平臺難辭其咎。盡管規則明文規定“影響二次銷售的商品不可無理由退貨”,但平臺常因維護用戶流量、提升體驗,對退貨審核“高高舉起,輕輕放下”,客觀上為惡意退貨大開方便之門。商家舉證難、申訴難、維權成本高,只能吞下“啞巴虧”的苦果。平臺對消費者的“一邊倒”保護,看似維護消費端,實則縱容不公,最終傷害平臺生態的健康。
比經濟損失更可怕的是,惡意退貨行為對社會誠信體系的侵蝕。當“用完即退”成為“潛規則”,當“占小便宜”被視為“精明”,誠信底線便在一次次“成功”退貨中失守。這種行為傳遞危險信號:規則可被利用,誠信可被置之不理。長此以往,市場交易成本上升,商家為防范風險提高售價或收緊政策,最終買單的仍是守法消費者。更可怕的是,當“信任”成為稀缺品,社會運行效率與道德水準都將付出代價。
破解困局需多方合力。平臺應利用技術建立退換貨風險評估模型,完善消費者信用檔案,對惡意退貨者分級懲戒,同時優化商家維權通道;商家需增強證據意識,發貨前留存商品狀態記錄,勇于運用規則和法律維權;社會要加強誠信教育,引導公眾樹立正確消費觀,明白“七天無理由”不是“七天無底線”,誠信交易是對自身信用的積累。
“七天無理由退貨”不應是誠信的“真空地帶”。唯有各方共同努力,織密制度之網,筑牢誠信之基,才能讓規則的善意不被辜負。否則,今天被“薅”的是演出服,明天被侵蝕的,將是社會的信任長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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